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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2、有能力偿还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年利率36%不违法。如果贷款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违法,超出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不超过,这部分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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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高利贷的高利率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当事人主张支付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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