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解散清算的事由有哪些,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高营业期限,又未强制要...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解散的情形有: 1、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3、股东会议决议解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解散的情形共有五种: 1、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通过会决议解散。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章程没有规定解散事由时,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解散公司。根据规定,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法定解散。公司合并和分立过程中,有些公司是应当要解散的。例如吸收合并时,被吸收的公司需要解散;新设合并时,原来的公司都要解散;解散分立时,原公司需要解散; 4、解散。公司因为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应当解散并注销; 5、司法解散。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请求的主体须为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2、公司必须陷入僵局,即客观上存在经营管理的严重困难情形。 3、公司僵局的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4、公司僵局不能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4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