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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受伤前的平均工资来进行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宁波建筑工地夜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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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天8小时。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市十区(江东、江北、海曙、镇海、北仑、鄞州、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统一为最低月工资标准96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8.0元,其他县(市)在两档中自主确定。加班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工资。
宁波市星期天加班工资综合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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