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
根据我国《侵权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你的问题中可以看出来,小D是属于你们单位的职工。这种情况要分情况了。一、如果小D的行为是职位行为如果是职务行为,小D在主观上又明知小Z是使用过期的操作证的情况下贵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而且这种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受害人只要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您们就不能免责。但是从案件的情况来x小Z是成年人。他原则上是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二、如果小D是我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贵单位又没有盈利的情况的下。贵单位可能不用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一般来说,孩子的监护人就是他的父母,如果夫妻离婚,该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的,应当由同该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来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未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依然也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法院可以责令未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如何认定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问题,可以通过一些客观化的判断标准,如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是否已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学校是否制定了合理、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等等。教育部2002年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十二种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形,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学校出现十二项情形之一的问题,就基本上可以认定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补充责任。 具体赔偿主体和金额,需要案件进行分析,请问你小孩在学校受伤的经过和情况是怎么样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0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1,324人已浏览
4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