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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是可以要求就近安置的,但具体的安置地点和安置方式应当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统一规划,当事人必须按照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来进行处理...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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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拆迁安置房能被法院执行,只要不是被执行人的必需住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拆迁安置房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和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机构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会出具公证书。
一、房屋拆迁协议是否可以更改?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拆迁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然而,由于房屋拆迁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在以下四种情况下,拆迁协议可以被反悔: 1. 政府行政许可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房屋拆迁需依赖政府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拆迁协议的合法性将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拆迁协议无效。 2. 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房屋拆迁的估价行为需依赖房屋估价机构,如果房屋估价机构并非依法选定,或未依法进行估价,或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拆迁协议。 3. 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拆迁协议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况,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4. 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如果拆迁协议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则可以追认该协议无效。 二、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拆迁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为明确拆迁活动中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协议、村镇房屋拆迁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安置协议等。在签订拆迁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与房产证上的面积不符,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并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房子装潢的补偿:拆迁协议中关于房屋装潢的补偿应详细记录,包括铝合金窗、防盗门等易混淆的项目。 (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有违章建筑,需提供相应的违章年份的凭证,以确定补偿金额。 (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向拆迁方询问清楚后再签字。 (5)若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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