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买卖行使的是房屋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是房屋物权的一部分权利。 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所有人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处置权一般就是...
对于买卖房屋做出的重大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等是不相适应的,房屋买卖合同弊病必须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父母)的同意,或者事后得到其父母追认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们的理由不成立。在本案中,你们的地位是出租人,作为出租人,你们在出卖出租房屋时,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对于是否通知,由你们举证证明。如果你们能够证明尽到了通知义务,对方就需要有证据证明在法定期限内表示愿意购买的举证责任。因此,本案的关键在于你们能否举证证明你们尽到了通知义务。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主体资格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和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三个条件。 一、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即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的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买房人应当符合特定要求。 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按照现行法规和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签订,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 三、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 没有法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以及效力待定情形的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的,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达成时合同生效。 《民法典》第八条【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方式为:如果转让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债权,则债权人应先通知债务人。如果转让的是债务,则债务人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后,才能转让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1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