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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的; 2、租赁合同到期的; 3、租赁物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
房屋出租合同解除的情况有: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的;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3、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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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出租合同解除的情况有: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的;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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