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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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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丢失,建议尽快与开发商联系。购买合同一般在开发商、银行、住房管理局和您的个人手中,如果您的合同丢失,您最好抓你最好抓紧时间发布报纸,带着丢失声明的报纸去找开发商,他们会给你补充的。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买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不必担心合同损失和收据损失造成的隐患。
你可以持身份证明到房管局复制购房合同,然后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如果开发商拒绝协助办理,房管局会给与行政处罚,同时为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如果在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前丢失,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银行按揭前未开始丢失的,应当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同作废。到期后,带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办理流程:(1)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缴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将向买方发放房产出售合同。原则上,房产证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者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买卖过户手续完成后,买受人应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地产出售合同。申请所需的证件和资料包括:卖方所有整栋建筑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验证后,买受人可以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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