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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解释》第五条规定:根据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
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配偶名下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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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包含: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是有效的,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为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就是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房屋管理部门发放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明房屋物权的归属,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 此问题涉及的相关法条
(1)房子虽然为儿子出资购买,但由于登记在老人名下,因此认定为老人的遗产,女儿有权利要求继承。按照法定继承,老人遗产由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起继承,遗产通常由几个继承人平分。为了让儿子得到更多的权益,建议老人的妻子及其他儿女先不要放弃继承,待继承完成后再将自己的份额赠送给儿子,这样一来儿子得到的权益更多,女儿得到的权益相对也能更小一些。(2)另外,儿子可以对自己出资购房进行举证(例如,购房款的转账凭证等),主张该出资为债务,要求从老人的遗产中优先偿还债务,剩下的遗产再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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