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用人单位将两个人的工作量给一个劳动者做的,劳动者对于多出来的工作量可以拒绝,另外,对于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
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不能认定为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虽然在同一用工单位工作十年以上,但是,从法律形式上讲,是有不同的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的,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是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不过,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予以处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2款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雇佣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雇佣者签订劳动合同。即允许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这就突破了原劳动法禁止建立多重劳动关系的限制。劳动者以非全日制的形式就业,不仅在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比标准工时少,而且其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因此,非全日制就业的人员不仅有可能产生从事两种或两种以上职业的愿望,而且也拥有可调剂安排的劳动时间,他们与不同的用人单位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现象也就自然会出现。从事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可以与使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使用者也可以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允许工人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有很多好处:第一,工人可以增加收入;第二,雇主可以降低雇佣成本;第三,有助于充分利用稀缺人才的特殊才能,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四,帮助工人获得多方面的锻炼,成为复合的高素质人才。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签订以上的劳动合同,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不得侵犯先签订的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3人已浏览
456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