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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的投诉流程:当事人可以先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委会投诉,递交投诉的材料;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街道办事处投诉;再逐级向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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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办理流程一、低保标准:凡具有我市居民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农村低于175元,城镇低于320元的,均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二、低保程序:个人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评议小组评议→公示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填写申请表→报镇民政所→镇民政所入户复查→镇民政所审核→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入户调查抽样→市民政局审批→公示→发证→兑现相关内容:个人申请→写清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共同生活的人口混合家庭的注明农与非农情况、现家庭居住地;本人现原工作单位,现做何事,收入情况;家庭成员与本人关系,他们的年龄、职业,现所在单位,做何事,收入情况赡养老人的,写清自己应尽义务情况;有在校学生的,写清所在学校及年级;造成家庭困难的主要原因,目前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村委会入户调查→村委会受镇民政所委托必须100%入户调查,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每个人现做何事、收入等逐一进行核实,并有调查记录,调查人和被调查人一并签字;评议小组评议→根据对申请人的调查和公示后群众反馈意见,评议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逐户评议,并有评议记录;公示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根据调查人员调查,对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填写申请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者必须认真、工整填写《河南省济源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镇民政所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率100%,根据村居委会初查情况,对申请人家庭情况逐项重新核实,并做好有关记录。镇民政所审核→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结论;市民政局入户调查抽样→根据镇办民政所上报低保对象名单,随机抽查申报人员家庭情况和村居委会、镇办民政所调查记录,市局入村调查要做到100%,入户调查率不低于60%。市民政局审批→根据村居委会、镇办民政所、市民政局调查情况,对申请人决定是否享受低保。【社保查询】交了社保,能否再拿低保低保户交社保,并不会影响其领取低保金,但日后其领取社保金时,这部分收入将计入他的家庭收入。若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将不再对其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家庭人均月收入未达到低保标准,则可继续保障。目前,有些城市开始加强低保户的基本保障,为低保户免费办理社保,具体的可以登陆当地的社保局网站查询。
(一)个人申请: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申请人(户主)通过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残疾证等其它相关证明。 (二)社区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张榜公布。 (三)街道办事处或镇(乡)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核实、公示后签署意见,并附申请对象的申请书、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原始证明及有关材料,报县(区)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县(区)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2、申报资料 (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4)家庭收入证明。 3、办理流程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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