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严格来说,一般的用人单位是不具有罚款权的,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力,比如,公...
1.养老:单位按基数的20%缴纳(2000*20%=400元),个人按基数的8%扣缴(2000*8%=160元); 2.失业:单位按基数的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单位是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的,除非员工给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单位可以每月扣除员工工资的20%用于赔偿。但是发放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另外,不同地区参考所在省市的工资支付条例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严格来说,一般的用人单位是不具有罚款权的,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力,比如,公安局罚款等。”但在实践中,员工被单位罚款的情况十分常见,比如,迟到早退“罚款”、旷工半天罚一天的工资、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罚款”等等。 迟到早退“罚款”最为常见,事实上这属于违法行为。因为一般而言,迟到早退几分钟,并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并且企业应当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设置应急预案加以解决。“旷工半天罚一天的工资,也违法,工作半天也应有半天的工资。” 不过,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出台和公示处罚性劳动规章制度有效,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履行法律规定程序;二是内容不能侵犯员工正当利益。法律规定程序包括: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方案须经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提出;用人单位与工会或员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确定方案;由用人单位将劳动规章制度向劳动者进行公示。 对用人单位扣工资有争议时该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因报酬发生争议,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效期限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9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2,018人已浏览
1,0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