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严格来说,一般的用人单位是不具有罚款权的,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力,比如,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单位是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的,除非员工给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单位可以每月扣除员工工资的20%用于赔偿。但是发放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是《劳动法》系的配套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规定的事项。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可以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金、个人所欠税收、人民法院裁判的义务时不适用些规定)。
所谓的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所以说交住房公积金比较划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1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2,320人已浏览
2,3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