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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即优先受偿权,就是指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财...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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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的债权优先权是:在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对该工程的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法定权利。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债权优先受偿,即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支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到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对工程进行折价,优先受偿。 这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直接取得的权利。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发包人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该项目。 建设项目价格优先支付项目折价或拍卖价格。 其法律要件包括: 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限于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的工程价款。 3、优先对象必须是承包商承包的建设项目,但不需要以建设项目竣工为条件。 优先对象必须不属于不适合折价、拍卖的建设项目。 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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