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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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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二)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期货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宽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三)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从业机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一、协商和解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相理解的基础上,直接对话,提出事实,明确道理,明确责任,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这种快速简单的争论解决方法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都是理想的方法。二、投诉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后,要求消费者保险委员会调停,即第三者说服纠纷双方当事人,协调沟通,促进双方解决纠纷。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4点:1、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在管辖范围内受理2、消费者保险委员会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以委托消费者保险委员会进行损害鉴定,提供证据3、消费者必须尽快选择投诉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4、消费者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起诉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三、行政诉求消费者和经营者产生权益纠纷后,可要求相关行政部门解决纠纷,具有效率、快速、力量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投诉时,一般以书面形式,明确记载要求、理由和相关事实的依据。如果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以撤回投诉,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调停书。四、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单、终局、专家仲裁、费用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点。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五.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一、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 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 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 二、关于传销活动有关人员的认定和处理问题 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互联网金融传销犯法吗这个问题,犯法是肯定的,详细内容请看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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