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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肯定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处理,拍卖三次如果都流拍还可以变卖。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同意以多少价格直接抵债,向法院提出申请应该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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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物件为一年。法院对被执行人的物件进行了查封,贴了封条,公告,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动产房屋期间为两年,这两年内法院要进行评估、拍卖,超出时间,法院要重新下裁定,查封,否则失效。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故如果申请人欲想通过拍卖房屋实现债权,可向法院申请拍卖,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应当或者可以拍卖的,就会适时启动拍卖程序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查封扣押不动产是3年期限,要看执行人员的了,有的快、有的可能很多年都不会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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