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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致左脚拇趾缺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9九级“”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之规...
十级。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在发生工伤一个月内申报,单位不报的可以在发生工伤一个月后自己向劳动局申报;构成残疾的,认定工伤后再申请评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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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具体的工认定书,因为这种伤还受烧伤面积和肢体的受损程度等多个因素影响的。为了方便给您提供具体详细的法律免费指导,建议您来电联系我说明具体细节,希望可以帮你维护最大的权益。
大概在十级。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是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认定决定要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具体见《工伤认定办法》。 三、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挂靠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下列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工作:(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2)停工留薪期的确认;(3)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4)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5)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6)职业康复的确认;(7)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8)其他受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以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申请再次鉴定(确认)的,需提供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复印件。(5)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伤职工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6)法规、政策规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将原件一并送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核对(核对后退持有人保管)。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的鉴定(确认)结论,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名义制作《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分别送达被鉴定人、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认)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确认)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确认),并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及相关材料。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 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负责首次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四、工伤待遇。
职工工伤致右脚拇趾截趾一节,是末节缺失,应当评定为九级伤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8八级5.8.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8.2八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19)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20)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5.9九级5.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9.2九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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