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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工伤待遇纠纷用人单位补差是可以的,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双重属性,公法直接涉及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排斥意思自治,其法律规范对...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到工作人员家里闹事可以报警。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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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与雇佣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处理好处是快速、高效,坏处是需要作一些让步,之后若有后续医疗费可能就无法再追讨;二是通过诉讼处理,诉讼的好处是在有充分的证据的情况下可获得更为全面的赔偿,赔偿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如后续还产生了其他治疗费用还可以继续追索,诉讼的坏处是程序繁琐,周期长,对证据的要求较严格。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则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关于单位工伤怎么待遇的回答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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