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居间行为一般作为有偿行为而存在,尤其是中介公司,以居间行为作为其生存的手段。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这时...
1、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的情形未实现,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介行为人应承担的义务如下: 一、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体订约义务。 2、忠诚和尽力。 三、隐名和保密义务。 四、介入义务。 5、其他义务,中介在中介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循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不得从事非法中介活动;原则上,中介不得同时是委托人和相对人的中介。
居间合伙人居间费分配协议,一般可以写合伙人、居间人的名字以及协议制定的日期等。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1、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2、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2,123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