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
不安抗辩权是民法中抗辩权的一种。具体是指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
根据您的问题,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抗辩权具体分为五类:一、诉讼时效抗辩权;二、先诉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四、顺序履行抗辩权;五、同时履行抗辩权。
1、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2、抗辩权以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为依据,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这一权利的行使可以造成对方请求权的消灭或者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2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