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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是以不损害被执行人基本生活能力为前提的!跟被执行财产的性质没有关系。假设被执行人有多套房产,那么完全可以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强...
集体土地城市房屋可以强制执行。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后,通知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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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因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归集体的,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是违法的,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用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可以,非集体组织成员只能租赁。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债务人不偿还,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强制偿还债务,但如果被执行人生活所需的房屋,只能检查不能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的检查、检查、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庭生活所需的住宅,人民法院可以检查,但不得拍卖、出售或偿还债务。第九条,检查房地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贴上封条或公告,可以提取保存财产票据的照片。查封、查封、冻结已登记的房产、特定动产及其他产权,应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办理登记手续的检查、扣押、冻结行为。
法院执行时,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房屋。但对于农村房屋,国家法律是限制买卖的,即只能出售给本村村民。 1、根据现行法规,农村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不能够上市流通,也就不能够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来作为抵债处理;(但可以对其农村住宅实施查封的强制措施) 2、同样,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一般类似家电这一类生活用品为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也是不列为强制执行的财产对象的;(一台二手家电通过法院评估、拍卖,中间扣掉评估费、拍卖费,还剩下多少钱,这是非常划不来的处置方法) 3、强制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单位)的银行存款、流通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上市流通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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