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部50号令对此有明文规定:第十一条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第十二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
设立人才流动中介服务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二)申请的业务范围、活动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设立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房地产”字样); (三)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组织机构及章程; (五)办公场所证明; (六)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注册资金证明; (七)有与其从事业务相应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规定数量的专业人员资格证明并签订劳动合同(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明等); (八)市场可行性研究报告; (九)房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只有经过备案,才能拿到执照哦。
1、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2、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2)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3)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4)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此外,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因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在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对有关人员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43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