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婚姻事实的证明,要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地址,婚姻状态情况,办离婚证时,需要携带该证明,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近期的免冠照片,去婚姻...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事实上没有结婚关系的结婚证明书,如果双方都有孩子的话,解除关系的话,孩子的监护权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能协商的话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事实婚姻补办结婚证在哪里办? 事实婚姻应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未办结婚证的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事实婚姻的证明弄清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后,便可根据要件一一进行证据材料的收集,然后到相关机构办理证明。 三、民法典关于事实婚姻的定义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 (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 (3)登记制度不健全。比如,有的当事人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因办事人员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记。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 (4)婚姻登记搭车收费。比如有的要收计划生育押金、户口迁移保证金等。 (5)法制宣传不够。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有的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为逃避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和监督,故意不登记,造成事实婚姻状态。
根据第五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在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达到了的实质要件即:(一)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二),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三)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五)双方均无重婚行为。即构成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6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