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为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因为对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来说,会丧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就属于行使选举权和...
无权。村委会对民间纠纷只能调解不能判决村民委员会裁定民事合同,显示越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村民委员会没有裁决民事合同的权利,裁决只能由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进行。 2.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列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3.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4.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由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将失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是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体现。因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据此可以认为,农村村民委员会不是国家机构,村民委员会领导成员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第93条第2款的解释》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规定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5、代征、代缴税款; 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7、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3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400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