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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税罪的认定应当从其构成要件中掌握。1、犯罪对象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即不仅破坏了国家税收监督管理,阻碍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而且侵犯了...
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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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既是可以参加社会实践,又可以通过自身的劳动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何乐而不为呢?当然更多的是想通过亲身体验让我自己更进一步了解和认知这个社会,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更为重要的是想检验一下自己是否能够融入这个社会的大家庭。并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在社会中存在的差距,不断提升自己的社会竞争力。“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使我逐步了解了社会,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认清了自己的位置,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对自身价值能够进行客观评价.这在无形中使我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增强了我努力学习的信心和毅力.我是一名大一学生,即将走上社会,更应该提早走进社会、认识社会、适应社会.社会实践使同学们找到了理论与实践的最佳结合点.尤其是我们学生,只重视理论学习,忽视实践环节,往往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发挥的不很理想.通过实践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得到巩固和提高.就是紧密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知识和水平.通过实践,原来理论上模糊和印象不深的得到了巩固,原先理论上欠缺的在实践环节中得到补偿,加深了对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消化每一天,捧着厚厚的问卷,怀着一份份坚定的信念,我们在烈日下奔跑着.感谢这次暑期实践活动,让我们在这过程中成长了不少,懂得了不少.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与实践合同相对应的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的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时间。
实践中在外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经常居住地是在外地的,就可以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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