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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在外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实践中在外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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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你可根据以上规定选择起诉的法院。第一次起诉未离婚,再次起诉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其他地方的下列情形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第二,被劳动教养的人;第三,被监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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