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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续申诉,走信访途径,这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不能剥夺,或者以其他理由申请再审,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
可以的,对一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 驳回再审申请刑事裁定书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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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是不服再审裁定而非不服驳回申诉决定,不服再审申请驳回裁定书,我判断你的案子是民事类案子。 可以寻找新理由再次申请或者直接向检察院反映。
最高法院不再受理对高院驳回再审裁定不服提起的申诉,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或提起检察建议。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服再审申请驳回裁定书,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3)民监字第103号 申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X事务所。 负责人:杨X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马伟君。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金荣美。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倪宝妹。 申诉人X事务所为与被申诉人马伟君、金荣美、倪宝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062号民事判决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沪高民一(民)申字第1260号驳回再审申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指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审判长包剑平 代理审判员尹颖舜 代理审判员周其濛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邵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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