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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二审认为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的,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
可以继续申诉,走信访途径,这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不能剥夺,或者以其他理由申请再审,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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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知识可以得出,如果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假如原告再次起诉的,并且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此外,如果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而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综上,您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寻找相应的证据,只要符合条件,还是可以再尝试起诉的。
高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第二百零九条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案外人可以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四百二十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案外人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依照本解释第四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处理。案外人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人民法院仅审理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对其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经审理,再审请求成立的,撤销或者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请求不成立的,维持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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