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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续申诉,走信访途径,这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不能剥夺,或者以其他理由申请再审,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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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的,不可以再申请再审,但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后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的,叫再审申请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如果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该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如果二审认为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的,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我国的审判制度是二审终审制。具体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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