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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应除外:...
分包商是一般纳税人,分包人向总承包商开具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总承包商可以抵扣进项税;如果分包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分包商只能向总承包商开具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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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是违法的,自然不会涉及分包纳税。工程建设中的分包是违法的。由于分包容易使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工程建设,导致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都作出了禁止分包的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分包可以先交税,一般总承包商可以抵扣分包金额缴纳的营业税,即总承包商按照分包后的合同余额缴纳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将建设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全部价格和额外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务承包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6〕493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将承包的某个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建筑企业。根据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建筑企业提供的建筑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服务。因此,取得的收入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将工程的全部承包金额减去支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价格后的馀额作为销售额。也就是说,存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分包人应该就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同时,按照规定,总承包人属于法定的代扣代缴纳税义务人,在与分包方办理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还应以与分包方结算的工程价款为依据计算并代扣代缴其营业税。总承包人扣除承包人营业税后,应按规定向承包人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扣除代税证明书》,承包人以此为纳税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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