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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既未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实际上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
《劳动合同法》 第44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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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至于是否续签需要双方协商来确定,你们也可以问一下的意见,看是否是要与你们续签。其次,该法同时规定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即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符合该情况,用人单位不与你们续签,那么你们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到期的处理办法: 1、用人单位应当通知续签,劳动者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续签; 2、用人单位没有通知续约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的处理办法: 1、用人单位应当通知续签,劳动者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续签; 2、用人单位没有通知续约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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