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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是在合肥工作受伤的,十级工伤可以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医疗费用据实报销、停工留薪(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
2010年安徽省合肥市劳动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十级伤残赔偿项目: (一)合肥劳动工伤医疗费 1、前提: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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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伤9级赔偿标准: 九级伤残具体的赔偿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四年的伤残赔偿金,(如是城镇户口就按城镇标准,如是农村户口就按农村标准);另外就是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全部应由其赔偿。 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工伤医疗费、就医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九级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合肥工伤7级赔偿标准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职工构成工伤级伤残赔偿标准: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根据鉴定发票确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个月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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