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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二)扣除时点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是设定一定条件的...
要想正确使用激励,那么你必须清楚顶层设计--商业模式--分利机制--业务流程--组织架构--考核--再是股权激励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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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从而使他们能够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 有下列方式: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经营者/员工持股;管理层/员工收购;帐面价值增值权。
有用的.股权激励不是上市公司的专利,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股权激励既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一个有效的股权激励方案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议事规则,退出机制。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健全的议事规则能更好地加强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而退出机制则能很好地解决人合性及封闭性带来的股权流通受限的问题,便于在股东出现纠纷时公司危机的解决。
基于您所述,首先,您需要证明您与第一家公司存在股权激励(如:股权激励协议、股权激励制度等),因为您如果没有到行权期,您并不是公司股东,但可以享有约定的分红等权利。 其次,您与第二家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已过诉讼时效,还需要具体研究,根据您提供的现有材还不能作出判断。 再次,关于您提到的股份(股权)没有工商注册问题,这并不是您主张权利的障碍,因为在股权激励行权前,或者股权激励协议特殊约定,都可能出现被激励人并不是工商登记的股东,但不影响您享受股权激励约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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