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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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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因此,物业公司的负责范围是按照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 参考《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乙方(即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双方约定。
住宅物业管理由贵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管理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根据合同和合同,对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种建筑、附属配套设施和场地进行管理,同时为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和清洁提供各种综合服务。如果与住宅物业管理发生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报告,业主委员会协调;2、向社区报告,由社区牵头协调;3、向当地房管局物业管理中心投诉。
实行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项目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缴存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实行企业缴存、政府监管、专户存储的原则,专项用于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的临时接管以及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情况。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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