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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有房屋的拆迁中,由于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是被拆迁人,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因此,被拆迁房屋如果原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补偿就属于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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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的生活费,养老金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其养老保险金的取得以职工已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为前提条件,职工按规定逐月向社保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具有工资属性。实践中,职工也多数是用工资缴纳的。因此,无论是事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还是退休后才开始领取的养保险金均具有工资属性,依法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养老保险不一定可以分割。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双方只缴纳养老保险费,但因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金的,离婚时不分割养老保险金; 2、如果双方已经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离婚时可以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平均分割个人账户存储金额,或者保险金较多的一方可以按月向较少的一方支付差额; 3、一方实际取得养老保险金,另一方一方尚未取得养老保险金,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割。法院判决的,法院只能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为基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一、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 二、原告户籍在册男方父亲名下私房内,房屋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亲的私房拆迁安置。原被告实际居住。离婚时,对该房屋主张居住权没有得到支持。 三、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 四、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 五、属案外人私产,拆迁补偿按人头固定平方。离婚后,可获等平方的现价补偿。 六、农村宅基地房屋。非建房出资人,作为登记的立基人口,有权主张分割拆迁利益。 七、农村宅基地房屋,建于婚前,结婚时无户籍在册,户籍性质为居民,离婚后主张拆迁利益不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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