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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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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股份公司的总经理一般是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企业经营目标。
董事、监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的行为必须受到惩处,追究有关的法律责任,主要规定如下: 1.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董事、经理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的,责令退还公司的资金,由公司给予处分,将其所得归公司所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董事、经理违反本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责令取消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将违法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的,由公司给予处分。 4.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 以上各点中凡提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就是违法行为达到犯罪程度的,依照刑法进行处罚。与上述几点有联系的,在刑法中还规定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但执行董事是否有权直接解聘或者聘请总经理法律没有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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