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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如果难以确定劳动关系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请问事情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您现在伤势情况如何,是否有做伤势鉴定?您是否有和单...
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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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工伤,你们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时间内申报工伤。2,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能减少,应当全部照发。3,工伤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你辞职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时效已过,很难得到支持。 2、可以要求补发,即使不是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也应当支付病假工资。 3、你父亲是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2011年7月1日以前出具的工伤认定书的情况下,本地与外地的赔偿标准不同。但工伤赔偿数额是固定的,不会递减,3896是2011年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以此为基数。不管最终由谁承担,劳动者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所有的赔偿款,单位说法不对,另外因你父亲的主动辞职,很有可能导致经济补偿金无法得到支持,使得本应得到的权益受到损失。 4、残疾辅助器具的相关费用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需要进行相关鉴定才能主张。 5、可以要求加班工资,需要有加班证据。 建议尽快带好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处理,以免权益受损无法弥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在上述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等都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是否意味着工伤职工只能自认倒霉自担损害了呢结论是不一定。如果是未进行工伤认定不是因为工伤职工或者死亡职工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而未进行工伤认定的,非因自身原因即不是因为自身主观上怠于申请,而是因为客观原因如法定期限内一直在住院治疗的缘故未申请等情形,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仍有权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1条提起侵权赔偿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按照人身损害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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