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经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但未明确公司违反章程或者未...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规定如下:《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法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决议通过方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可以看出,对于担保是由股东会议通过还是由董事会议通过,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直接约定。 (2)法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通过的担保决议。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做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上述规定字义上理解,上述规定针对的是公司的“董事、经理”不能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那么公司是否可以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法律规定并不明确。但在实际案例中,却多有判决无效的。因为担保合同一般都是董事、经理操作的,责任难以分清。所以要慎重,没有问题还可以,一旦诉诸法律,会有很大的麻烦。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3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