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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间私下买卖房子合法吗

2024-09-21
为确保您充分了解所购房产的现状及其产权归属,我们特此提示您需要卖方出示的相关法定证件,如房屋所有权证明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等。同时,倘若卖方所提供的房产具备法律效力,那么在买卖双方就产权状况、成交价额、交房日期、交房方式以及产权办理程序等事项达成共识之后,我们便建议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这其中,特指至少需签订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备不时之需。 接下来,买卖双方应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接受其严格的审查。在此过程中,管理部门会对相关证件进行查验,核实产权信息,若符合规定则予以办理过户手续;反之,对于无产权或者部分产权的情况,管理部门将会拒绝申请。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我们将进入立契环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依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以及购买对象,按照预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核批准,只有在获得批准之后,交易双方才能够办理立契手续。 关于税费缴纳方面,我们会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来确定具体金额。在完成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之后,交易材料将被移交至发证部门,买方只需凭借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单前往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即可。 在与卖方签署完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买卖双方应共同前往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在此期间,银行将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随后批准买方的贷款请求。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成功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之后,银行方能发放贷款。 最后,当买方顺利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支付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用之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即告圆满履行完毕。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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