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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退,但有条件。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灭失的,按照下列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房屋账户中剩余的住宅专项...
可以要求退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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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起诉需保留时间差证据(没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你说的维修费是公共设施维修基金虽然有部门规章(1999年的)由于具体没有实施细则且难于管理,所以你要看你们省、市是否有细则,是不是强制性规定,在浙江省这笔钱没有在收,因小区都实行了物业管理,所以每年交纳公共设施维修费即可(价格由地方物价局核准),还有由房产公司划给物业公司保修费作为房子保修的费用,房产公司不能以没交维修基金这个理由不给房子,况且在购买时没有向你说明。
1.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来说是不退的,如果是公共维修基金的话,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理,但是不能退给个人。 2、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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