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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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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地址:委托代理人:职务:被申请人: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路8号第三人:性别:身份证号:地址: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16年6月2日作出的青人社伤不认决字【2016】第号关于认定非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复议请求: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青人社伤不认决字【2016】第号关于认定非因工负伤的决定;事实与理由:是公司的员工。2016年4月24日,根据公司的安排要求,参加了公司举办的季度例行培训中的团队拓展训练。在训练期间,不慎摔伤左肘部。后经医院诊断为左肘部粉碎性骨折。劳动保障部门认为,团队拓展训练是公司组织的观光休闲性质的活动,并非因工外出,与工作无关,所以不属于工伤认定情形,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公司在进行例行的季度培训过程中,因企业工作特点部分员工相互交流机会较少,公司出于提升企业员工凝聚力的目的,特意于培训方案中制定了团队拓展训练计划,希望通过该训练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团队沟通与协作能力、激励团队精神。相关培训计划(包括团队拓展训练)是公司事先制定的、有计划的工作学习行为(不准请假),该员工也是于本次公司计划内的训练中受到伤害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的受伤情况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形。综上所述,受伤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被申请人的决定主要事实认定不清,故请求复议机关予以撤销,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此致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人:二0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书。其他的跟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一致。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仲裁申请范本 申诉人:杨**,女,汉族,62岁,系**退休职工,住*** 被诉人:***公司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住所地:****** 被诉人:****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裁 住所地:****** 仲裁请求: 一、由二被诉人补发申诉人从1996年8月1日至庭审之日的岗位工资20250元并由第一被诉人****公司从庭审之日起每月如期向申诉人支付岗位工资 二、由被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原系第一被诉人下属单位***厂的职工,因当时的政策需要借调到****厂,在该厂一直在管理岗位,后期申诉人的岗位一直是该厂的第三产业乡镇企业负责人在1996年8月申诉人到第一被诉人的下属单位办理内退手续,该单位却把申诉人按照待岗职工处理,按照下岗职工的岗位工资38元/月计发,不认可其应有的岗位工资2000年12月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时,也没有认可其正式岗位的岗位工资待遇 申诉人在借调之前的工作岗位为批料员,在借调之后的工作岗位是乡镇企业的负责人***厂现在是第二被诉人的下属单位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被诉人关于退休人员、其岗位工资在退休时应当享有的有关规定,申诉人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你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市 申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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