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如何规定的?

2022-09-14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消费者2000元以上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其他。(一)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消费者;(二)搜查消费者的身体或者携带的物品;(三)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