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一)被决定回避的;(二)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三...
仲裁开庭的现场与法庭开庭相类似,具体由仲裁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仲裁法》第42条第2款之规定及我国仲裁实践,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决: ①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 ②被申请人未经仲裁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 ③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而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 ④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的原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时限是决定当事人是否行使或者放弃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利以及该权利的行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所在。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是衡量当事人是否放弃仲裁管辖权异议的重要标准。而我国《仲裁法》却未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放弃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法律后果作任何规定。相反我国仲裁法第58条却将“没有仲裁协议”作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之一。这就意味着即使当事人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的法定期限内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其仍可在其后的撤销和不予执行程序中以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达不成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有明确的被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齐备并符合要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比较广泛。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受理以下十个方面的劳动争议: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因职工流动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 7、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8、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9、因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等情况下非法收费发生的争议; 10、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2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4,044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