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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将属于他们的房产转移至子女名下,但未明确表示该房产仅属于某一方所有,则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根据相关法...
1、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愿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除外。 2、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婚前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系夫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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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你所述,婚前男方父母按揭买房,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一人赠与,该房屋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 2、婚后男方父母还贷,并非使用你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仍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一人的赠与。因此婚后还贷部分亦非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婚后均是男方父母出资,赠与男方一人,因此房屋增值部分,也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4、如你是女方,建议和男方协商,获得部分利益,也可以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或者取得男方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书面保证,如离婚时通过法律途径,不会得到该房屋的,哪怕是该房屋的一部分权益也不会得到。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并不属于重大变化的情况。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第一点,婚前购置的旧宅属于个人所有。即使在婚后由于房屋拆迁获得了拆迁补偿安置房,如果新房产证书上的所有权人仍属于原所有者,那么它就仍然被视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点,对于夫妻而言,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产生的各项收入都将被认为是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以及各类劳动所得;生产、运营和投资等活动中所产生的收益;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等。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1、在婚前购置的房产,若婚后遭遇拆迁,且在此过程中并未对原有房产进行增值的情况下,此部分拆迁补偿应被视为一方个人的财产。在面临离婚协议时不得进行分割处理。除非双方作出明确的约定,将此房产归类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富。 2、共同财产的本质在于其产生于夫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因此,夫妻任何一方所持有的所有财产,均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展而自动转变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通过特殊协议对此进行了规定。
通常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由婚前财产带来的动迁利益依然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的相关协议,有协议按协议,没有协议按照法律依据卖地所得款项依然属于个人财产。若在婚内拆迁的,则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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