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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
医疗纠纷总的来讲,处理起来程序复杂,专业性强。但具体的处理程序也因人因事而异。一般说来,可以通过医患双方调解,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诉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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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报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后,应立即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 2.收集、保管好医疗事故相关原始资料,防止涂改、伪造和销毁。 3.由医疗事故鉴定组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如果在调查病人死因时,遇有不能确定病人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时,应当在病人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发生医疗纠纷之后的处理程序: 1.医护人员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解释无效的,应及早上报医务部; 3.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调解; 4.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5.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3、医务科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了解情况,并与科室主任协商解决方案。如果患者能接受纠纷投诉,那就结束了。如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执行后提出解决方案,向分管院长报告,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结束。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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