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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
1、双方可以自愿协商处理医疗纠纷; 2、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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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之后的处理程序: 1.医护人员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解释无效的,应及早上报医务部; 3.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调解; 4.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5.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仲裁程序: 1、当事人向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案件审理,仲裁庭处理医疗纠纷应当先行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若调解不成功则不应久调不决,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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