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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教师公租房需要具备的条件各市政策不同,依据当地政策执行。 以下参考《厦门市教育系统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4类人有资格...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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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公租房入住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五城区及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家庭年收入在7万以下和7万-10万(含10万)两档;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2)单身无房职工: 个人年收入在3.5万以下和3.5万-5万(含5万)两档;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具有本市户籍;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公租房的入住条件如下: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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