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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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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用人单位依据法定事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类型一: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类型二:不可抗力。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约。 该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赔偿金。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是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一个是劳动者的任意解除权,一个是被迫解除权,这两种后果不同,主要是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看符合哪种,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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