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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拆迁安置对象是不是只有户主 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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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使用者可以是房屋的所有者,也可以是房屋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者。用户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用户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在拆迁协议中规定安置方式、地点、标准。2、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一旦主管部门做出裁决,就成了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进行临时过渡,缓解安置房。如果安置房不能一次性解决,过渡期应在协议中明确,这样拆迁安置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安置对象,只要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都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确认安置安排。
拆迁补偿安置房改造户主需要在取得安置房产权证后,双方携带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明、已缴交易所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屋管理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提交房屋管理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给出书面通知,15天内缴纳税款;凭完税凭证领取过户证明,户主变更。
拆迁安置补偿必须开听证会么?昨日,南都记者从惠城区法制局获悉,为做好惠州大道马安新群段南侧绿化带项目用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将于9月18日在马安镇政府召开相关听证会。据统计,这是近期来惠城区第四场与拆迁有关的听证会。到底什么情况下举行听证会?安置补偿标准如何得出?南都记者就此采访了惠城区法制局相关负责人。1有关集体土地上房屋安置补偿2/3以上村民代表弃权可不举行听证会惠州大道马安新群段南侧绿化带项目用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听证会,听证内容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两者合二为一举行听证会。“不同性质的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听证会,召开依据有些不同。”昨天上午,惠城区法制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听证会,首先由国土部门根据调查摸底,将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要求听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组织听证;放弃听证权利的,须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或村民签名同意放弃听证权利的证明。2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补偿拆迁户虽少但争议大的须召开听证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听证会,按照政策法规,在公示和征求意见阶段,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没有任何区别,不过,在判断是否举行听证会的依据上有所不同。首先,涉及人数较多的,比如隆生大桥项目、市民公园一期项目等都涉及到几百户的利益,城际轨道西湖段拆迁涉及到900多户,因此必须召开听证会,而人数较少的项目一般选择不召开听证会。不过,虽然人数较少,但是对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存在很大的争议,此种情况下,应该举行听证会。据了解,东坡祠复修项目虽然涉及到的人数比其他项目要少,不过,收集意见阶段,大家对征收补偿方案争议较大,因此,举行了听证会。3有关听证会后拆迁户意见的处理分类整理综合考量得出安置补偿标准“听证人员的数量不是随便定的,按照要求,有一个比例,就是要达到所有被拆迁户的8%-10%。”该负责人介绍称,9月18日即将在马安镇召开的听证会,按照被拆迁户数,经过换算,最终确定听证代表共15人。其中,新群村、新乐村各推选1名村委会干部代表;被征收人代表13名,从拟征收范围内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房屋业主和承租人中产生。另外将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人列席。该负责人透露,会把收集上来的信息进行分类整合,比如补偿标准、回拨地等问题。根据问题,将集中国土、财政、征收等单位,进行研究讨论,对原来的实施方案进行修改,“比如说过渡时期的安置费,肯定会根据不同地点,有不同的标准,这就需要多部门提供信息作为参考了,市民公园一期的20元/平方米过渡安置费就是这样综合考虑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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