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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是简便计算的一个方法。月计税收入6000元,应纳税计算---3500-是零税1500-是45元个税,税率是3%。1000-是100元个税。税率是10%。个税合计145元。简便计算,=2500(计税收入)最高适应税率10%,2500*10%-105(速算扣除数)==145元。其中的速算扣除数,是3%税率按10%计算个税之后,再减掉多计算的金额。1500*3%是应交的个税45元,这个1500按10%计算是150,这里多算了105,把它减掉。
累计扣除法是指扣除义务人员在纳税年度内,从当月累计支付的工资收入额中扣除累计基本扣除费用,累计特别扣除,累计特别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馀额为预缴纳税收入额。
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如果员工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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